社区服务 - 相关法规 - 拍卖流程
拍卖流程
 
相关法规  加入时间:2011-04-11 15:41:26  
拍卖委托
自愿委托  1、委托人身份证明
 2、标的权属证明、分处证明
 3、标的详尽资料
房地产 房地产
土地证
车 辆 行驶证
附加费证
 法人委托 1、法律文书 2、标的详尽资料
拍卖人核实  鉴 定
签订委托
拍卖合同
 1、委托人、拍卖人的姓名或名称、住所
 2、拍卖标的名称、规格数量
 3、保留价
 4、拍卖的时间、地点
 5、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、方式
 6、佣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、期限
 7、价款的支付方式、期限
 8、违约责任
 9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
公  告
(拍卖会七日前)
 1、拍卖的时间、地点
 2、拍卖的标的
 3、拍卖标的展示时间、地点
 4、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
 5、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
咨询和展示  不少于二日
报  名  1、填写报名登记表
 2、交纳竞买保证金
 3、领取拍卖会资料(拍品目录 拍卖须知 特别规定)
拍卖实施  1、拍卖师主持
 2、宣布起拍价
 3、公开竞介
 4、落槌成交
 5、买卖人签署成交单
拍卖价款结算  1、凭成交单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拍卖款及佣金
 2、开具发票
 3、签订成交确认书
拍卖标的交付  1、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或拍卖人交付,如需办理过户手续,由委
   托人协助买卖人一个月内向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
 2、拍卖人将价款付委托人


上一条:拍卖须知
下一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

没有相关信息

「关闭窗口」「打印」[我要留言]